生产许可代办,专利商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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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ny Product来源:成都启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时间:2023-11-20 [举报]
2023年10月17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管理办法》,办法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的小作坊,应当取得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申请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应当取得营业执照,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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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应当取得营业执照,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下列食品:
(一)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
(二)采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的酒类、酱油和醋;
(三)国家和省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食品小作坊不得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不得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
食品小作坊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加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设施以及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等卫生防护设施;
(三)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的食品小作坊应当按照规定在自建网站或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首页显著位置或者经营活动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其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安全风险等级等信息。相关信息应当完整、真实、清晰,发生变化的,应当在10日内更新。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依法制止不合格食品的销售。
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被评定为高风险的食品小作坊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变更要求
第十七条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食品小作坊名称、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食品小作坊提出变更申请,应当提交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与变更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县级人民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变更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变更事项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影响的,应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九条 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为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变更许可决定的日期,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
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场所迁址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其换发的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在同一县(市、区)辖区内进行迁址的,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变。
不管是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还是信食品生产许可证,目前的规定其有效期均为5年,到期一个月前进行延续换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换证时,如果生产环境条件未发生改变,可申请免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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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代办责任编辑: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