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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办理(四川) |
面向地区 |
饲料添加剂企业“存放存放维生素、微生物添加剂和酶制剂等热敏物质的贮存间面积与生产规模相匹配,密闭性能良好,并配备空调;”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使用粉碎机、空气压缩机的,采用隔音或消音装置。
液态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生产线由包括原料前处理、称量、配液、过滤、灌装等工序的成套设备组成;
(二)生产设备、输送管道及管件使用不锈钢或性能更好的材料制造;
(三)有均质工序的,高压均质机的工作压力不小于50兆帕,并具有高压报警装置;
(四)配液罐具有加热保温功能和温度显示装置;
(五)有立的灌装间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对检验化验室的要求
一)除配备常规检验仪器外,还应当配备能够满足产品主成分检验需要的检验仪器;
(二)检验化验室应当包括天平室、理化分析室或前处理室、仪器室和留样观察室等功能室,使用面积应当满足仪器、设备、设施布局和检验化验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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