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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添加剂许可证办理 |
面向地区 |
饲料添加剂: 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1、L-赖氨酸、液体 L-赖氨酸(L-赖氨酸含量不低于 50%)、L-赖氨酸盐酸盐、L-赖氨酸硫酸盐及其发酵副产物(产自谷氨酸棒杆菌、乳糖发酵短杆菌,L-赖氨酸含量不低于 51%)、DL-蛋氨酸、L-苏氨酸、L-色氨酸、L-精氨酸、L-精氨酸盐酸盐、甘氨酸、L-酪氨酸、L-丙氨酸、天(门)冬氨酸、L-亮氨酸、异亮氨酸、L-脯氨酸、苯丙氨酸、丝氨酸、L-半胱氨酸、L-组氨酸、谷氨酸、谷氨酰胺、缬氨酸、胱氨酸、牛磺酸,适用于养殖动物。
2、半胱胺盐酸盐,适用于畜禽。
3、L-半胱氨酸盐酸盐,适用于犬、猫。
4、蛋氨酸羟基类似物,适用于猪、鸡、牛和水产养殖动物、犬 、猫、鸭 。
成都启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接以上产品的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办理咨询服务!
以一种或多种调味物质或诱食物质添加载体等复配而成的产品可称为调味剂或诱食剂,其中:以一种或多种甜味物质添加载体等复配而成的产品可称为甜味剂;以一种或多种香味物质添加载体等复配而成的产品可称为香味剂;
饲料添加剂调味和诱食物质含:甜味物质(糖精、糖精钙、新甲基橙皮苷二氢查耳酮、索马甜、海藻糖、琥珀酸二钠、甜菊糖苷、5'-呈味核苷酸二钠、糖精钠、山梨糖醇)、香味物质(食品用香料 5、牛至香酚)、其他(谷氨酸钠、5’-肌苷酸二钠、5’-鸟苷酸二钠、大蒜素)。
生产以上饲料添加剂需取得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成都启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办理咨询服务!
蛋白饲料按照主要来源不同,蛋白质饲料可分为植物性蛋白饲料、动物性蛋白饲料、单细胞蛋白饲料和非蛋白氮饲料四大类。其中非蛋白氮(尿素、碳酸氢铵、硫酸铵、液氨、磷酸二氢铵、磷酸氢二铵、异丁叉二脲、磷酸脲、氯化铵、氨水)的生产一般需要办理的是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植物性蛋白饲料、动物性蛋白饲料、单细胞蛋白饲料一般 办理饲料生产许可证。
成都启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办理咨询服务!
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向省级人民饲料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产品批准文号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产品批准文号申请表;
(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产品配方、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
(四)产品标签样式和使用说明;
(五)涵盖产品主成分指标的产品自检报告;
(六)申请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还应当提供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的饲料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结论,但产品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除外;
(七)申请新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还应当提供农业农村部核发的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复印件。
成都启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申请服务!
饲料添加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办理产品批准文号:
(一)产品主成分指标改变的;
(二)产品名称改变的。
饲料添加剂生产厂的基本要求:
应有立的厂区,厂区周围没有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污染源;厂区布局合理,生产区与生活、办公等区域分开;厂区整洁卫生;厂区道路和作业场所采用混凝土或沥青硬化;生活、办公等区域有密闭式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成都启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辅导饲料、饲料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可提供厂房装修、布局、实验室建设等服务!